就业办主要服务职能
1、受理学生就业的各类综合服务,包括日常咨询、分发推荐表、就业协议书、毕业生登记表、进行就业鉴证等。
2、积极开拓就业市场:开展与各类用人单位的联系与沟通;组织用人单位的接待与校园招聘活动等。
3、开设就业指导的课程和讲座:提供就业政策的咨询服务;开设择业技巧的讲座;择业心理咨询及测试;职业生涯的规划设计指导等。
4、就业信息整理与发布;第一时间公布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;毕业生情况的收集、整理和上报等
毕业生就业程序
毕业生就业工作一般从毕业生在校的最后一年开始(最早签约时间:11月20日开始)
1、由学校提供就业信息,并择优推荐。
2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,双向选择。
3、用人单位向学校返回接收意见。
4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、学校签订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。
5、由学校将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就业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。
6、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下发派遣方案。
就业必须做到以下四点:
1、调整心态,从基层做起;
2、放下架子,虚心向老员工学习;
3、抛掉清高,尽快溶入团体;
4、树立目标,不断努力。 |